中国人工智能学会

Chinese Association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

CIIS 2019 演讲实录丨阴卫芝:作为文化的技术——人工智能时代的法规与伦理

发布时间:2019-11-08

10月26日-27日,由陕西省委网信办、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指导,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主办,西安市委网信办、西安市科学技术局、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、京东云共同承办的2019第九届中国智能产业高峰论坛在“硬科技之都”——西安举办。在27日智媒时代的媒介伦理专题论坛上,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、新闻学研究所所长阴卫芝,为我们带来了题为“作为文化的技术——人工智能时代的法规与伦理”的精彩演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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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卫芝

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、新闻学研究所所长 

以下是阴卫芝教授的演讲实录:    

感谢主办方的邀请。我昨天听了一天会,感受了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,我觉得很有收获。其中,人工智能学会会长李德毅院士在开幕式上提了五个问题,最后一个问题是“人工智能与文化是什么关系?”这句话很启发我,所以我今天给预定的题目增加了一个主题“作为文化的技术”。 

我把目前想到的不成熟的问题分三个部分分享给大家:一、人工智能技术对新闻业的影响;二、技术是一个容器,对人的思维方式有塑造作用;三、技术带动的媒介变化与社会文化心理的关系。 

一、人工智能技术对新闻业的影响

先举个例子:39人在英国遇难这个事,大家都很关注。最关注的二个事实是:这些遇难者的国籍问题和谁是凶手。事情发生的第二天,英国当地的一位副警长在媒体上说“希望媒体和公众不要再去猜测这些人国籍以及他们的死亡原因。”这个呼吁来自于:第一天,英国的媒体已经报道说他们是中国人;卡机司机的姓名,照片也已经到处都是。这和社交媒体出现前的信息传播路径是完全不同的。在社交媒体出现前,警方会刻意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,媒体也不能传播未经确认的事实。但是现在,由于太多的UGC们具有“侦查”能力,公众找到了卡车司机的照片,英国媒体也不再遵守传统时代的传播规范,开始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。类似这样民间的、社交媒体的、非专业媒体机构的、非警方的猜测是技术带来的传播上的变化。技术赋能给了每一个人,渠道不再是宝贵的,信息是人人可得的。因此,郭毅可院士说:“技术带来了假新闻”。 

现在就进入第一个部分:人工智能对传播业界、学界的影响。

新闻传播学界受到技术的影响。就在昨天,在上海交大和西北政法的新闻学院,同时有两场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会。研究的话题包括“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媒介、产业与社会”“人工智能与新闻学教育”等等。新闻教育界更是如此,这些年数据新闻、AR、VR、MR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5G等等概念,都是新闻传播学的课堂上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。 

技术改变了媒介生态,产生了更多的传播形态,也带来了更多的信息,但有价值的信息比例越来越少。其中最热门的形态是短视频,最有代表性的平台一个是今日头条,我们称为聚合性平台;另一个是快手,“普惠”原则使得人人能够记录自己的生活。我们先看看与今日头条相关的几个数字,看看今日头条占据了多少人的手机屏——头条目前的总日活用户超过一个亿,单个用户每天使用时长76分钟,日活成乘以时长就是移动端产品的价值,也是平台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;接着我们再看看快手,快手的日活比头条还要多,是2亿,世界上只有5个国家人口超过2亿,他们每天发布的信息是1500万条。快手的普惠原则成就了一些人,也有着非常多正向的意义,比如通过在快手上的传播,有的地方、有的人就此脱贫。但我们想想整个社会这个信息池,里边的信息量随着技术的赋能、随着人人传播的可能,信息的活跃期越来越短、信息出现和消失的速度越来越快、信息总量也越来越大、数量越来越多,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的努力,几乎把我们的世界变成了尼尔.波兹曼所说的“信息垃圾场”。 

这与刚才提到的快手的“普惠”理念是对应的。普惠即是平等,为了坚持这个原则,他们有一些“算法”,大概的思路是:如果有很多人关注你,算法会把你压低;没有很多人关注你,算法会把你顶上来。严格避免5%的人占领了50%的关注量,快手的理念中,就是通过技术的算法,来实现平等,这也是他们美好的理想。 

但是,新闻业毕竟是一个特殊行业,至少目前,它是一项事业。我们知道经由《国家电影产业促进法》,电影已经变成产业了,按照产业的方式进行政策鼓励。但是广电领域就比较纠结。纠结在什么地方?就是互联网视听节目的问题是属否属于广电范畴。至少到现在去看广电领域最高的法律《广播电视条例》中,依然使用“广播电视节目”这一概念。同时,在视频的传播上,无论是花椒、快手或抖音上的视频,从监管上仍然分为两个部分:第一个部分是UGC上传的,是归文旅部来管;只有这些平台自己制作的视频节目才归广播电视总局管。因此,国家管理部门在这个地方虽然没有明确的说法,但是短视频无疑已经成为了一种最主流的传播形态。 

在这些短视频平台上有什么问题?问题有很多。比如:危险动作类短视频。刚刚发生了一个“办公室小野”事件,她在自己号里面用易拉罐做爆米花,13岁小孩在模仿中离世。办公室小野不承认那小孩是因为看了她的短视频,因为中间出现了无数链接和转发,转发过程中这个问题由谁来负责,这个是未来要面对的问题。 

再说说算法的问题。昨天会议上有一位院士讲到了算法,算法仅仅在价值观控制过程当中的一个东西,除了算法,他还提到了算料、算力、算礼。算礼,就是今天所说的伦理问题,伦理,就是叫停的地方。在今天视频平台占主导地位之下,“用户画像”就是把你喜欢的推给你。大量的信息具有“私人化”的性质。这个“私”包括平台私、内容私、观点私。大量平台是民营的公司,它们自己也不承认自己是媒体,只是互联网公司。“内容私”,今日头条2017年媒体号只有4500家,但是有70万个个人帐号,大概是100多倍。最近又有谁离婚了,可能那70万个人有35万人都感兴趣,他们都发一遍信息,4500个媒体号即使都发一遍,也无法跟他们拼数量。所以,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娱乐信息和八卦信息。再比如,某地群众自发跳“抽筋摇摆舞”,虽然最后被取缔了,但这样的东西在网络上仍然很多,它也能获得关注。而“观点私”就是很多人在获取事实方面没有优势,但是他们表达观点、想法是很方便的,这个时候有很多观点出来,造成了社会上不成问题的成为问题,例子就不举了。 

这种“私人化”的信息带来多元的传播、多元的事实,信息多了,导致每个人看的东西是不一样的,信息其实是分散和杂乱的。现场各位专家和同学每天看的信息平台是什么?我相信大家说出来一定是不一样居多。我问过学生同样的问题,学生最愿意说的是知乎。很多同学不愿意说自己看快手,有可能他们真的不看,几乎没有同学说自己看头条。大家看的东西不一样,造成了获取信息来源不一样。媒体本应帮助公众凝聚共识,但这么分散的关注很难形成一个“共同”,也就很难有一个共同的理念。 

美国历史学家本尼迪克特.安德森提出:“民族是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人民对民族有没有基本认同,这种认同必须建立在一个实质的载体上,例如语言,所有的共同体都是想象的,通过共同语言的联合促进。”我们的信息传播现在正好走在相反的方向上。   

二、技术是一个容器,对人的思维方式有塑造作用

昨天,李德毅院士在后边的对谈中,又提出一个观点,他说关于人工智能:“从长远来看,现在对于经济估计的偏高偏急,但对长期的发展估计不足值得讨论”。这就是我这个部分想说的问题。 

美国学者詹姆斯·凯瑞,也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传播学者,他说过一段话“一个国家要如何能够凝聚在一起,第一个靠传播,第二个是交通”。我们借助媒介,让信息在空间上快速传播,到达世界的每一个角落。借助技术,这个已经实现了。但是,对于传播到底是什么,他有另一个说法。传播学一般会说,信息传播就是信息从A点到B点的位移;但是詹姆斯·凯瑞提出,信息传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仪式,是出于共同体的意愿而举行的神圣典礼,每一场传播都是一场仪式。在这个说法之下,我们会发现真相也许并不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你相信什么是真相。因而他有一本书叫作“作为文化的传播”。我借用这个句式,提出“作为文化的技术”,认为技术也是文化的一个部分,是帮助传播媒介成就一种当下需要的文化的。 

技术是文化的一个部分。体现在技术改造了媒介、传播的形态,而传播的形态变化,对人的思维结构、心理也带来了影响。有一个传播学派叫作“媒介环境学派”,刚才提到的尼尔.波兹曼和詹姆斯·凯瑞都是这个学派里的重要学者。他们曾提到:媒介是文化能够在其中生长的技术,技术实际上成为了一种容器,具有塑形、塑造的作用,它所塑造的,就是人类的文化心理。同时,人工智能是一种工具,每一种工具都嵌入了一个意识形态。比如:一部小说改编成电影后,有人是从“符不符合原著”的角度来判断改编是否成功。但这个标准也许错了,因为每种媒介所能呈现出的效果是不同的,这也被称为媒介的偏向性。举个例子:口语也许是最民主的,因为在希腊城邦时代就是5000人,口语在时间和空间可以完全统一,因此是最民主的;印刷时代,一本书可以反复读,鼓励独立思考,相对也有利于民主;但现在这个视听媒体时代就不同了。电视和短视频都是给人带节奏的,他让你想什么,你就想什么,音乐起来了,你眼泪流下来了,你是跟着他走的。电子时代不鼓励集中,甚至是鼓励孤独的媒介。因而可能使得共同体越来越分散。 

尼尔.波兹曼关心媒介的道德,他用了四个问题来表达他的标准:比如媒介是否有助于理性思维的发展,以及民主进程,是否带来有意义的信息等等。这对我们有启发。而这一点,早在17世纪卢梭那里,早就有所感受。卢梭一举成名的时刻,就是有一次他在林子里散步,看到了第戎学院的征文题目,这个题目是:“科学技术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敦风化俗”他感觉这个题目太好了,像有一千束阳光照了过来。因此,无论是卢梭还是媒介环境学派学者们思考的问题,就是技术发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,在现在这个短视频占主导的媒介时代,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。 

三、后现代、技术与社会发展

昨天,好几位院士都在重复一个概念:非结构化环境。什么是非结构化环境?他们的原意可能指的是环境信息非固定、不可知、不可描述。我觉得放在人文社科的语境里,它指的是就是后现代社会所具有的不确定,其实就是风险社会的特征。这个特征具体指的是:当今社会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于自然,而是来自于人的认知图谱。是由人的实践,包括技术实践导致全球性风险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阶段。风险社会能否带来灾难性的后果,大众媒介有界定权,技术在其中有巨大的影响。在风险社会有什么办法?只能使用一种象征性的表现方法,甚至是讲故事的方法应对这些风险。 

张勤院士在昨天的对谈里提到,2017年、2018年,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和欧盟委员会联合主办了“中欧人工智能发展和机遇闭门研讨会”。针对人工智能,欧盟是“先制定伦理,再确定产业发展政策”,制定合适的伦理和法律框架,再制定人工智能的发展战略。就是要把这个事情想清楚了,想明白了,他们才决定政府需要用什么样的政策支持或者用什么样的伦理约束。我们则是依据国情,本着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精神,先发展,发展中出现问题再解决问题。在伦理是先还是后的态度上,我们不一样。 

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异?首先,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”已经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;其次,我国近代国力衰弱了后,有一种自卑心态,不自信;第三,我们对于科学技术一直带有一种崇敬和仰视态度,导致有了拥抱一切技术的心态。欧盟可能不太一样,他们的文明有传承,也比较自信,要想清楚了才开始。我感觉这和新闻业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心理是非常接近的。也因此无论在学界还是业界,都是先上马,再想这样对不对? 

再说一个问题,也跟这个很像的。刚才杨溟院长也提到了,昨天郭毅可院士也提到了。2018年5月,史上最严的数据法规保护GDPR出台。它保护的是自然人的“个人数据”,包括姓名、地址、生日、信用卡、银行、医疗信息、位置信息、如果不遵守会怎样,罚个底儿掉。如果违反GDPR,企业最高将面临高达全球年营收4%或者2000万欧元(约1.5亿元人民币)的巨额罚款(两者取其高)。欧盟在“人工智能产业发展”与“保护个人信息”冲突时候的价值取向是很明确的。当时郭院士在台上随口说了一句,我们能不能跟他们反着,我们来一个数据共享法案。我感觉,这个数据共享法案一定不会出来的,为什么?那就乱了,大家的隐私都不受保护了,我们现在已经在版权和隐私方面产生非常多的问题了。

(本报告根据速记整理)

CAAI原创 丨 作者阴卫芝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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